1.PPE是什么?
PPE是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的簡寫,所稱PPE系指任何供個人為防備一種或多種損害健康和安全的危險而穿著或持用的裝置或器具。 主要用于保護雇員免受由于接觸化學輻射、電動設備、人力設備、機械設備或在一些危險工作場所而引起的嚴重的工傷或疾病。除了面罩,安全玻璃,安全鞋以外,個人防護設備包括了大量的呼吸防護設備、防護服、包括安全帽、護目鏡、聽覺保護器(耳塞)、安全手套、安全鞋、呼吸器和安全帶。
工作用途上包括:protective shoes, goggles 防護鞋子,護目鏡
家庭用:sunglasses and gardening gloves 太陽鏡,園藝用手套
娛樂用:helmets for biking, in-line/roller skating 騎自行車、溜冰時用的頭盔
個人防護設備加貼CE標志聲明符合PPE指令和其他指令的健康和安全要求。
PPE還應包括:
(a)用數個裝置或器具由制造商整體裝配而成的,用以保護個人以防一種或更多潛在的同時發生的危險的一個組合設備;
(b)為執行某種特定活動,個人穿著或持用的與人身非防護性設備可分離地或不可分離地裝配于一體的保護裝置或器具;
(c)為使上述設備具備滿意的功能和專有用途必不可少的可互換的PPE組件。
(d)任何與PPE一起投放市場的,用來將PPE與另一外接的,附加裝置聯結的系統,即使該系統在危險環境的整個期間并非要始終穿著或持用,均應視為該設備的組成部分。
2. PPE包括的產品
a.設計簡單的某些型號的PPE,當設計者認為用戶自己可以評估出預防他們的最低危險的保護水平時,可以不要求做EC型式試驗。此種最低危險是指那些作用是逐漸的并且是可以被用戶及時安全地察覺出來的危險。
此類PPE應僅限于旨在保護穿著者以防:
— 作用于表皮的機械作用(園藝手套、頂針等);
— 作用小、易清除的清潔材料(用于防稀釋清潔劑溶液的手套,等等);
— 處理熱工件時遇到的危險,此種危險不會把使用者置于50℃以上的溫度下或,不會使使用者受到危險的碰撞(如某些職業專用的手套,圍裙等);
— 用于既非特殊的,也非極端惡劣的大氣環境下的防護(安全帽、季節性服裝、鞋襪等);
— 不會傷及身體致命部伙和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傷的較小的碰撞和振動(輕型頭盔、手套、輕型鞋襪,等等);
— 陽光(太陽鏡)。
b. 設計復雜、旨在用于預防致命危險或預防可能會嚴重地,且不可挽回地損害健康的危險的PPE,設計者估計使用者對于這種危險的瞬時作用來不及察覺,在這種情況下,由制造商選擇,采用第11條所述兩個程序中的一個。這類PPE應僅限于:
— 用于防護固態或液態煙霧劑或有刺激性的,危險性的、毒性或輻射毒性的氣體的過濾呼吸裝置;
— 用于完全與大氣隔絕的呼吸保護裝置,包括潛水用的呼吸保護裝置;
— 對化學腐蝕或電離輻射僅提供有限防護的PPE;
— 在作用相當于氣溫100℃以上,并可能有以紅外輻射,火焰或大量噴射的熔化物質為特點的高溫環境中使用的急救設備;
— 在作用相當于氣溫-50℃以下的低溫環境中使用的急救設備;
— 用于防備從高處跌落下來的PPE;
— 用于防備觸電危險和電壓危險或用于高壓作業中起絕緣作用的PPE。
本指令不適用的PPE種類清單
1.專為武裝部隊或維護法律秩序使用而設計制造的PPE(頭盔、盾牌等)。
2.用于自衛的PPE(煙霧濾毒罐、防身武器等)。
3.供個人用以防備下列危害而設計和制造的PPE:
— 不利的大氣環境(帽類、季節性服裝鞋襪、傘類等);
— 潮濕和水(洗碗手套,等等);
— 熱(手套等)。
4.用于保護或救助輪船或飛機上的乘員,且非始終穿著的PPE。
5.用于兩輪或三輪摩托車騎手的頭盔和護目鏡。
二、為什么要做?
1.我們現在面臨的形勢:
幫助廠家消除貿易壁壘,打開歐盟市場。
2.關于PPE指令(89/686/EEC)
• 從1992年7月1日開始使用
• 覆蓋所有類型個人防護裝置
專用的、自制的、體育的和娛樂設施用的
• 在現階段技術水平下,使防護的功效、易用性和舒適之間達到最佳匹配
健康和安全要求的3個等級
• 用于所有個人防護裝置的通用要求(如:人類功效學、無毒無害、最大限度的個人防護、制造商向用戶提供的信息……)
• 用于個別類別的個人防護的附加要求(如:PPE整體調整系統、PPE老化、爆炸環境中的PPE、液態循環系統中的PPE)
• 針對特定風險的附加要求(如:防止機械沖擊、滑動引起的墜落、溺死、噪音傷害、電離和非電離輻射、危險物質和傳染性介質防護……)
三、怎么做?
類別 |
風險等級 |
一致性評估程序 |
I |
簡單設計的PPE,最低限度防護(占PPE的10%) |
自我認證 |
II |
不包括I、III類在內的所有PPE(占PPE的80%) |
由獨立實驗室檢驗 |
III |
用于防護致命危險或能導致嚴重健康的不可恢復的損害的復雜的設計的PPE(占PPE的10%) |
由獨立實驗室檢驗
+
制造過程質量保險 |
勞動防護用品種類
一、頭部防護用品
頭部防護用品是為防御頭部不受外來物體打擊和其他因素危害而采取的個人防護用品。
根椐防護功能要求,目前主要有普通工作帽、防塵帽、防水帽、防寒帽、安全帽、防靜電帽、防高溫帽、防電磁輻射帽、防昆蟲帽等九類產品。
二、呼吸器官防護用品
呼吸器官防護用品是為防止有害氣體、蒸氣、粉塵、煙、霧經呼吸道吸人或直接向配用者供氧或清凈空氣,保證在塵、毒污染或缺氧環境中作業人員正常呼吸的防護用具。
呼吸器官防護用品按功能主要分為防塵口罩和防毒口罩(面具),按形式又可分為過濾式和隔離式兩類。
三、眼面部防護用品
預防煙霧、塵粒、金屬火花和飛屑、熱、電磁輻射、激光、化學飛濺等傷害眼睛或面部的個人防護用品稱為眼面部防護用品。
根據防護功能,大致可分為防塵、防水、防中擊、防高溫、防電磁輻射、防射線、防化學飛濺、防風沙、防強光九類。
目前我國生產和使用比較普遍的有3種類型:
(1) 焊接護目鏡和面罩。預防非電離輻射、金屬火花和煙塵等的危害。焊接護目鏡分普通眼鏡、前掛鏡、防側光鏡3種;焊接面罩分手持面罩、頭帶式面罩、安全帽面罩、安全帽前掛眼鏡面罩等種類。
(2) 爐窯護目鏡和面罩。預防爐、窯口輻射出的紅外線和少量可見光、紫外線對人眼的危害。爐窯護目鏡和面罩分為護目鏡、眼罩和防護面罩3種。
(3) 防沖擊眼護具。預防鐵屑、灰砂、碎石等外來物對眼睛的沖擊傷害。防沖擊眼護具分為防護眼鏡、眼罩和面罩三種。防護眼鏡又分為普通眼鏡和帶側面護罩的眼鏡。眼罩和面罩又分敞開式和密閉式兩種。
四、聽覺器官防護用品
能夠防止過量的聲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聲的過度刺激,減少聽力損傷,預防噪聲對人身引起的不良影響的個體防護用品。
聽覺器官防護用品主要有耳塞、耳罩和防噪聲頭盔三大類。
五、手部防護用品
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功能,供作業者勞動時戴用的手套稱為手部防護用品,通常人們稱作勞動防護手套。
勞動防護用品分類與代碼標準按照防護功能將手部防護用品分為12類:普通防護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靜電手套、防高溫手套、防X射線手套、防酸堿手套、防油手套、防震手套、防切割手套、絕緣手套。
六、足部防護用品
足部防護用品是防止生產過程中有害物質和能量損傷勞動者足部的護具通常稱勞動防護鞋。
國家標準按防護功能分為防塵鞋、防水鞋、防寒鞋、防沖擊鞋、防靜電鞋、防高溫鞋、防酸堿鞋、防油鞋、防燙腳鞋、防滑鞋、防穿刺鞋、電絕緣鞋、防震鞋等十三類。
七、軀干防護用品
軀干防護用品就是我們通常講的防護服。根據防護功能防護服分為普通防護服、防水服、防寒服、防砸背服、防毒服、阻燃服、防靜電服、防高溫服、防電磁輻射服、耐酸堿服、防油服、水上救生衣、防昆蟲、防風沙等十四類產品。
八、護膚用品
護膚用品用于防止皮膚(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學、物理等因素的危害。
按照防護功能,護膚用品分為防毒、防射線、防油漆及其他類。
九、防墜落用品
防墜落用品是防止人體從高處墜落,通過繩帶,將高處作業者的身體系接于固定物體、或在作業場所的邊沿下方張網,以防不慎墜落,這類用品主要有安全帶和安全網兩種。
CE 標識:
包括所有要求進行CE標識的產品,按以下步驟之一進行:
簡單設計/第 I 類
·符合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編制技術文件
·擬定EC合格聲明
·申請CE 標識
中等設計/第 II類
·符合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編制技術文件
· EC類型檢驗檢測
·擬定EC合格聲明
·申請CE 標識
復雜設計/第III 類
·符合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編制技術文件
· EC 類型檢驗檢測
·根據第11條產品控制/質量體系
·擬定EC合格聲明
·申請CE 標識
技術文件 (第 II 類和第 III 類):
文件必須包含用于識別產品的足夠信息,如總裝配圖、部件清單、材料和材料等級等。如果產品要按不一致的標準鑒定,則文件必須說明如何滿足各適用的基本要求。技術文件還應包括一份檢測和檢驗計劃。
質量文件
第III 類設備(第8 (4)條)制造商必須指定其遵循的管理方法,第 11.A 或11.B條。所提交的手冊應該概要說明如何滿足適用要求。
產品/質量體系監督:
第11.A 條要求提供產品管理體系文件以及每年一次的產品樣品選擇,供獨立檢測使用。
第11.B 條要求對質量體系每年實施評估和監控;通用的最低標準是ISO90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