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筑指令是指編號為:89/106/EEC;各個歐盟成員國為了保證其境內的建筑物和土木工程在設計與施工上不對人、家畜(禽)、財產的安全構成威脅,同時為維護普遍的福利所遵循的其他基本要求;同時不僅關系到建筑物的安全,而且關系到健康、使用壽命、節約能源、環境保護、經濟因素和其他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因素。
“建筑產品”是指任何以永久性方式包括在建筑工程內的任何產品,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
建筑產品舉例:火災探測和火警系統、建筑五金件、瓷磚、建筑用玻璃纖維、地板、衛生潔具……
產品必須適用于符合其預定用途的建筑工程(整個工程和工程的各獨立部分),同時要考慮到經濟性,就此而論,工程必須在遵守包含以下基本要求的法規條件下滿足這些要求。在正常維護的情況下,這些要求必須在經濟合理的使用壽命內得到滿足。本要求通常涉及可預期的行動。
1 機械阻力及穩定性
建筑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必須使其在施工和使用過程中可能承受的載荷不會導致下列事故的發生:
——工程整體或部分倒塌;
——變形嚴重到不允許的程度;
——承載結構嚴重變形,引起工程其他部分或裝置或安裝的設備遭到損壞;
——事故造成的損壞與初衷不相稱。
2 防火安全
建筑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必須在突發火災時:
——使結構承載能力維持一段特定的時間;
——使工程范圍內火、煙的產生與蔓延受到限制;
——使火勢向臨近建筑工程的蔓延受到限制;
——使人員能逃離該工程或以其他方式得到營救;
——使救援人員的安全得到考慮。
3 衛生、健康與環境
建筑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必須保證其不對工程范圍內的人員或鄰里的衛生和健康構成威脅,尤其不能發生下列情況:
——釋放有毒氣體;
——空氣中出現有害微?;驓怏w;
——釋放有害輻射;
——對土壤或水造成污染和毒化;
——對廢水、煙、廢物或廢液清除不當;
——工程各部分或其內表面出現潮濕。
4 使用安全
建筑工程的設計和施工不得造成操作或使用過程中出現諸如滑移、跌落、碰撞、燒傷、觸電、爆炸受傷等不能接受的事故危險。
5 噪音防護
建筑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必須使工程范圍內的人員及附近居民能覺察出來的噪音控制在低水平,使他們的健康不受威脅并能讓他們在令人滿意的環境中睡眠、休息及工作。
6 節能及保溫
根據當地氣候條件及人員情況,建筑工程及其供暖、制冷、通風裝置必須在設計和施工上保證使用盡可能少的所需能量。
關于使各成員國有關建筑產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趨于一致的指令(89/106/EEC)
歐共體理事會:考慮到歐洲經濟共同體成立公約,特別是第100a條款的規定,考慮到委員會的提案,與歐洲議會的合作,考慮到經濟與社會委員會的意見,
鑒于各成員國有責任保證其管轄地區內的建筑物和土建工程在設計與施工上不對人、家畜(禽)、財產的安全構成威脅,同時應滿足維護公眾安寧的其它基本要求;
鑒于各成員國的規定,包括要求,不但與建筑物的安全有關,而且與健康、使用壽命、節約能源、環境保護、經濟因素和其它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因素有關;
鑒于通常由國家法律、法規、行政命令規定的這些要求對所使用的建筑產品的性質有直接影響,且在國家產品標準、技術認證及其它技術規格、規定中有所反映,由于各國規定各不相同,阻礙了共同體內的貿易往來;
鑒于歐洲理事會在1985年6月通過的關于完善內部市場的白皮書第71段中的一般政策規定,應對包括建筑在內的某些部門給予特別重視;鑒于建筑領域的技術壁壘的消除要達到通過成員國間相互認同對方法規所無法達到的程度,而這種消除應遵循1985年5月7日理事會決議中的新方法,這就要求在不降低各成員國現有且經過驗證的保護水平的前提下,對有關安全和公眾安寧的其它重要方面的基本要求進行定義;
鑒于建筑工程必須遵守的基本要求包括通用和特定準則;鑒于這些要求應被理解為只要寫入法規,所述建筑工程就必須在適當的可靠性程度上符合一個、幾個或全部要求;
鑒于作為將各國標準和技術規范在歐洲水平上進行協調的基礎,以及為了制訂和通過歐洲技術認證,應建立一個解釋性文件,以在技術水平上為上述基本要求提供一個具體模式;
鑒于這些基本要求為建筑產品在歐洲水平上進行標準協調的準備了基礎;鑒于,為了從單一內部市場中得到盡可能大的好處,為了給盡可能多的制造商進入該市場提供機會,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證市場透明度,還為了在建筑行業,為一般規則的協調體系提供條件,應在可行的基礎上盡快建立協調標準;鑒于這些標準由非官方團體制訂,必須保留非強制性的文件;鑒于為此目的,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及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按照他們與歐共體委員會1984年11月13日簽署的合作總則,被承認為通過協調標準的主管機構;鑒于為本指令之目的,一個協調標準應是一個技術規范(歐洲標準或協調文件),它由上述兩個委員會之一或兩個委員會共同根據歐共體委員會的授權予以通過,1983年3月28日的理事會指令83/189/EEC制訂了技術標準與法規領域信息提供程序的規定,按此規定,歐共體委員會可進行上述授權;
鑒于建筑產品的特性要求這些協調標準陳述嚴謹;鑒于因此有必要制訂解釋性文件以在標準命令和基本要求之間建立聯系;鑒于盡可能按產品性能術語表示的協調標準考慮了上述解釋性文件,而這些文件應與各成員國合作共同起草;
鑒于考慮到各成員國對某些建筑工程的基本要求水平不同,以及各成員國條件不同,應在解釋性和技術協調規范中對建筑產品將要滿足的性能水平和要求進行分級制定;
鑒于協調標準應包括不同的等級,以使那些滿足基本要求,并按照以當地氣候和其它條件為根據的技術傳統合法生產使用的建筑新產品可以繼續投放市場;
鑒于一種新產品如果符合協調標準、歐洲技術認證或在歐共體水平上被承認的未經協調的技術規范,則被認為適于使用;鑒于如果某新產品的基本要求并不重要且違背現行技術規范,它的適用性可以在認可機構的幫助下進行驗證;
鑒于如此認定適于使用的產品加附CE標志易于識別;鑒于它們必須被允許在共同體自由流通并按其設計用途自由使用;
鑒于如果歐洲標準對某種新產品不能,在一段合理時間內也無法作出規定,或某產品實際上偏離了一項標準,則這些新產品的適用性可以在通用指南的基礎上由歐洲技術認證來驗證;鑒于歐洲技術認證批準的通用指南應在解釋性文件的基礎上被采納;
鑒于如果沒有協調標準和歐洲技術認證,國家級或其它未經協調的技術規范可以被看作為基本要求已得到滿足的推定提供了適當基礎;
鑒于有必要保證新產品符合協調標準和在歐洲水平上被承認的未經協調的技術規范,這種保證通過制造商的生產控制程序以及制造商自己或獨立的、有資格的第三方的監督、測試和認證來實現;
鑒于如果沒有在歐洲水平上被承認的標準或技術認證,則應提供一個特殊程序以作為臨時標準;鑒于這個程序應使按照目的地成員國技術革新要求在另一成員國進行測試的結果易于被承認;
鑒于應建立一個由各成員國指派專家組成的建筑常務委員會以協助歐共體委員會解決本指令執行和實際應用中產生的問題;
鑒于各成員國對其領土上的基本要求所涵蓋的安全、健康及其它問題所負的責任應在提供適當保護措施的安全保護條款中予以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