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中要求到2000年,全國所有工業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使本轄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加劇的趨勢得到基本控制。
這個目標的實現是非常艱巨的。我國工業企業長期以來管理水平低,操作粗放,能源、資源浪費嚴重,僅靠加大末端治理的資金投入來控制污染源猶如杯水車薪。因此,必須通過推行先進管理技術,完善“以預防為主的全過程自我管理”模式,形成良好的環境管理系統,在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樹立全員承擔環境責任的新觀念,才能實現2000年企業全部達標的目標。
另外,隨著我國加快進入“國際經濟大循環”的步伐,對于一切具有環保性質的國際標準、條例、規定都必須予以充分重視并做好超前性準備,IS014000系列標準有可能在外貿方面形成限制性的國際標準,必須提早準備,積極實施。
所以推行ISO14000系列標準對我國企業既是很好的管理性工具,又將為出口貿易打下通行渠道。
本頁關鍵詞:我國環境與經濟形勢對實施IS014000系列標準有什么